一、项目要求
本次项目评选是关于云计算、大数据行业领域,需要参选项目展示在这些领域的应用性和创新性,展现参选团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
比选项目分为三个大类:创意类和创新类和应用类。
(1) 创意类项目:可以是一个独到的创意,也可以是创业计划;
(2) 创新类项目:以技术创新为主,兼有其他创新均可。
(3) 应用类项目:软件和硬件作品,要有软硬件的原型,网络应用技术或信息服务应用技术项目,则需要能提供实际运行的网络通信系统、网站系统或信息服务系统等,并最好有较完善的运营模式;其他作品也要有类似的原型可供演示。
二、报名资格和相关权利
(1)报名资格和类别
在项目评选组委会指定的网站上在线报名,项目评选组委会秘书处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该企业或团队的报名和项目参选。项目评选组委会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项目参选。
(2)参选项目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的责任
如果参选企业或团队的项目是建立在非自己拥有的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这样的参选企业或团队必须在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必须与技术持有人签署合法的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项目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数额,否则涉及的商业和法律责任完全由参选企业或团队负责。参选企业或团队对于这一问题请可以自行请教律师、企业家、咨询家等有关人士,项目评选组委会不提供此方面服务支持。
(3)参选企业或团队权利:
① 在符合参选规则条件下参加评选,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
② 有权获得项目评选关于参选的公开信息和公平支持帮助;
③ 参选的企业或团队,都将获得在项目评选指定的网站、合作的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的机会;
④ 凡获得批准参选的企业及团队,都有权利参选加本次项目评选专设的创业辅导等系列活动,有机会得到各类专家和成功人士的指导,在技术、管理、市场、资本等多方面获得培训和合作机会;
⑤ 经参选企业或团队申请,组委会可择优将参选的项目资料推荐给商业机构和投资机构进行评估和接洽,参选企业或团队将有机会与赞助方以及项目评选组委会安排的投资商、产业界进行自由协商;
⑥有向项目评选组织机构咨询和申诉的权利。
(4)参选企业或团队义务:
① 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切实尊重知识产权,不弄虚作假;
② 认真遵守评选章程和相关规则参选;
③ 积极配合项目评选组织机构工作。
三、关于项目评选知识产权的问题
参选队伍的项目知识产权,受我国法律保护,组委会通过以下方式保证不泄露参选项目的商业秘密。
(1)非评委不得接触参选作品中的非公开内容;
(2)评委在加入评委会时,需事先同组委会签署保密协议,保证尊重参选项目或作品的知识产权,不泄漏参选项目或作品的商业机密;
(3)涉及到项目具体实现的技术细节等关键技术,可以不列入上交的参选作品中,但要求说明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对此部分在参选企业或团队认为不泄密的情况下,建议参选企业或团队尽可能地解释清楚,有关的法律责任由参选企业或团队自负;
(4) 如果参选企业或团队主动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组委会将不安排参选企业或团队要求回避的评委参选加评审工作;
(5)参选企业或团队在递交参选项目或作品时,需向组委会书面保证此项目或作品没有抄袭、剽窃等内容;因为此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企业或团队承担;
(6)参选企业或团队在参选项目或作品中引用他人或其他组织的科技和商用成果,须征得成果所有者同意;或者作为可行性步骤之一,不必说明具体内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被引用方的泄密或侵权问题完全由参选企业或团队自行承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7)项目评选结束后,组委会有权保存参选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用于备档和宣传之用,参选企业或团队有义务协助此项工作;
(8)组委会有权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增加有关保护参选企业或团队和相关方知识产权的条款,并在实施新增条款前通知参选企业或团队;
(9)组委会只通过以上途径来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承担因为参选企业或团队自身疏忽造成的泄密后果。